天津高考政策

时间:2022-11-23 19:40:38 高考信息 我要投稿

天津2017高考政策

  基于高校扩招,以及春季高考政策的实施,我国各高校迎来了发展的良好机遇,各高校正在通过提高自身实力,不断扩大自身发展。下面是阳光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天津2017春季高考政策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天津2017高考政策

  2017年春季高考政策加分

  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有关规定,2015 年1 月1 日起,取消以下六项高考加分项目。2015 年1 月1 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以下六个项目中的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按照中办发[2000]28 号、教基[2001]1 号文件,获得天津市优秀学生称号者。

  (2)获得天津市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

  (3)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 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 名”;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其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由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全市统测(测试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网球、跆拳道),测试合格后方给予加分。

  (4)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5)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6)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 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 分投档。

  (3)烈士子女,增加10 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 分投档。

  (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5 分投档。

  1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凡报考华侨大学、暨南大学的,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高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13.同时符合第10 条、第11 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市高招办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不得累加。凡符合第10 条、第11 条有关情形的考生,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交验相应的获奖证书和证明材料,并将证书和证明材料复印,由区县招办负责将复印件装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14.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优先录取。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天津市三好学生或天津市区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考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二等奖的应届考生。

  (3)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子女。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艺术类比赛(如独唱、独奏、绘画等)个人单项获一、二、三等奖的应届考生。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 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 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 年的军人的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

  (6)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可以由高校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天津2017春季高考政策

  1.考试性质

  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重要举措。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旨在选拔适合职业教育培养需要的高中毕业生进入相应高职院校学习发展。

  2.报名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招办,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春季招生考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3.春季考试招生的优势

  (1)春季考试招生为考生在普通高考前增加了一次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机会,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一考定终身”。

  (2)市属高职院校的招生计划主体安排在春季招生,对于有意愿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考生,选择参加春季考试招生可以增加进入本市高职院校学习的机会,同时,减轻参加普通高考的负担以及高考后填报志愿的压力。

  (3)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根据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需要,更加重视考查学生的`综合素养,考试内容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进行专门的备考复习。

  (4)被录取的学生毕业时,可报名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高职升本科考试,有进入相应本科院校继续深造的机会。

  4.招生院校

  2017年,本市25所独立设置的市属高职院校全部参加春季考试招生。招生院校自主安排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2017年春季考试招生将成为市属高职院校在津招生的主渠道。

  5.报名方式

  2017年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时间安排在2017年1月5日至12日进行,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5日至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月11日至12日。逾期不再补报。

  6.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在1月5日至1月8日,登录招考资讯网,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

  7.“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需要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考生在完成信息录入,核对无误提交后,系统进入报名考试费支付网页。考生通过“银联”等方式支付报名考试费。考生获得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名序号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期间,各报名点一律不接受现场补缴费。

  天津高考新政策方案解读

  关于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有哪些具体措施?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市已于2015年4月出台了《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考考试加分项目,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取消了全部7项鼓励类加分项目,保留了4项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完善了1项地方性扶持类加分项目。同时,进一步严格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严格监督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公示。

  在录取方式上有哪些改进和完善?

  统一高考继续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探索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探索应用型本科专业通过春季高考招生的录取办法。

  高考综合改革的主体内容有哪些?

  高考综合改革主要涉及到考试科目和招生录取机制的`调整。

  一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份。英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二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是如何细化和计分的?

  等级性考试成绩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每门科目成绩由五等细化为21级,分别占2%、3%、4%、5%、6%;7%、7%、7%、7%、7%;6%、6%、6%、6%、6%;5%、4%、3%、1%、1%;1%。其中,A为满分10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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