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总结

时间:2022-05-09 17:11:51 灾害防范知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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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总结

  做好电气火灾防范工作,除了需要防范措施前的预施方案,还需要做好事后的工作总结。下面是阳光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电气火灾防范工作小结,供大家参阅!

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总结

  小中学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总结

  为促进我校安全生产持续发展,避免和遏制触电伤亡事故特别是重大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规范人员的用电安全行为,不断改善我校安全生产条件,我校根据曲阜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决定在本我校全力开展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拟从根本上消除有可能发生电气火灾的安全隐患和杜绝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专项整治内容

  在我校校长的部署下,召开了以各部门负责人为主的`用电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分析了目前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传达了校园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和指导方针,使各部门负责人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

  1、基础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和排查工作。

  (2)通过对各位老师的安全用电知识培训活动,加强全体师生用电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我校整体安全素质的安全生产意识。

  2、教室用电安全管理

  (1)检查我校供配电设施和电气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2)检查电源插座、2.4米以下的照明灯架、设备设施的金属不带电体是否连接接地线;

  (3)检查教学设备是否安装末端漏电保护开关、配电箱是否有二级漏电保护开关;

  (4)检查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控制开关以及配电箱内的电器元件是否安装在可燃材料木板上面;

  (5) 检查电线、插座、配电箱、电源控制开关等高温设备周围是否堆放可燃物品;

  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3项,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教室安全隐患排查,促使教师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教室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用电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教师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三、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教师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方式中电气安全隐患的危险性,甚至有些教师心存侥幸,以为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不可能在本我校发生。针对此种现象,我校会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教师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教师用电安全性操作。

  四、后续要开展的工作

  我校将会一丝不苟地按照教育局文件精神,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教师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教师用电安全性操作。在硬件、软件上持续加大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用电安全事故。

  公司电器火灾防范自查工作小结

  根据区政府下发(2017)30号文件精神暨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内容;我公司确定由李定元副总经理任组长,安保部关孔彬、生产运行部邓华、李东和设备部郑德勇等主要负责人组成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高晶公司电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按照电器火灾防范自查表中五项共21条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进行对比检查,符合规范规定项目打√,不符合项记录在日常检查台账,落实责任人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组织验收检查,通过3月中旬至4月底的几次专项检查和日常安全环保检查工作的开展,大力促进高晶公司生产车间、施工作业现场、生活区域和办公区域的电器火灾防范,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几项主要工作改善,消除很多火灾隐患和环保隐患,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为职工群众安全健康谋利,得到广大职工赞许。几项主要工作如下;

  1.规范了施工作业现场临时用电的布局和接法,改变原来纵横交错和不经过配电箱接线孔,互相缠绕,不关门的现象。

  2.拆除钢筋加工棚的不规范临时接线配电箱柜,线路。

  3.下达露天配电柜拆除或遮挡隐患整改通知一份,消除雨天短路或触电事故隐患一项。

  4.增加办公楼和食堂的`干粉灭火器各2具,实现预防为主工作方针。

  5.清理消除食堂外餐厅房顶彩钢瓦上堆积的干枯树叶、树枝,厕所周围的干枯杂草树叶,办公楼前的木材、杂草和橡胶管等易燃物品。

  下一步工作;加强职工宿舍和办公室的电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教育局关于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遏制电气火灾发生,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43号)、《乐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乐清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安委〔2017〕5号)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的综合治理,基本消除校园内因线路设计、管路铺设不合理,维护保养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使用不合格产品等产生的电气火灾隐患;加强与专业机构和相关部门的联动,建立电气设计、施工、使用、服务等多环节的监管体系;做到电气火灾防范与校舍改造、新建同步设计、施工,着力提高学校电气安全水平和智能化管理水平;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火灾防范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电气安全隐患治理。

  1.重点治理电气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

  严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问题,是否还有明敷电线未使用阻燃管进行套管的,是否有电线已明显老化却仍在使用的;严查用电负荷超额问题,检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空调电线是否直接驳接在普通照明线路上;严查私接乱拉电线问题,不可忽视教师办公室、宿管员寝室、教工宿舍等区域,要重点检查宿管员寝室、教工宿舍内是否存在着烧菜煮饭却未实行实体隔断的现象;严查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学校在购买时应严把产品质量关,积极索取营业证照、产品质量合格证书等资料;严查学校专(兼)职电工的资质,学校(幼儿园)要将电工的资格证书复印留档;严查未按规定定期监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严查中小学学生宿舍和幼儿园全园是否已全部使用“漏电保护开关”控制电源;严查学生宿舍内的'墙壁插座是否还存在未断电封闭的现象(空调插座除外),空调和电热水器的电源是否已实现统一控制(即统一“送电断电”)。

  2.规范学校建设工程电气设计和施工

  切实落实电气火灾防范与校(园)舍改造、新建同步设计、施工,着力提高学校电气安全水平和智能化管理水平。配合相关部门,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配合相关单位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即学校)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

  3.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

  在学校推广应用智慧式安全用电隐患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对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24小时在线监测、异常情况短信提醒、掌上巡检电工、定期形成监测报告、远程服务等功能。充分运用先进信息技术,不断提升学校火灾防范的科技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4.加强安全用电宣传教育

  学校(幼儿园)要利用各种宣教载体,把安全用电知识纳入师生安全教育特别是消防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宿舍、食堂、教师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等场所安全用电的教育。加强对住校生尤其是新生的宿舍安全用电教育,使其知晓学校有关用电安全使用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5.加强电气安全使用管理

  学校(幼儿园)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将电气安全作为安全(防火)日巡查、月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自查自改。要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电气安全规章制度,建立或修订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违规使用电器处罚制度,让教职员工和学生知晓并严格遵守。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处理。依法依规定期开展电气防火检测,原则上应交给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记录由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三、治理步骤

  根据市安委会的要求,本轮学校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工作从2017年7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10日前)。学校(幼儿园)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明确自身存在的短板和整改措施及时间表。

  2.自查自改阶段(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对照本方案规定和《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见附件),开展自查自改。各校(园)于9月20日前将附件送交学区,由学区统一送交教育局安全保卫科。

  3.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电气管理各项制度,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级政府已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平安暗访督查考核内容。各校(园)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隐患排摸、风险评估、分析研判,细化整治目标和措施,列出工作清单,排定整改时间表,落实责任人,稳步推进治理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对本校(园)无法无力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书面报告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或乡镇(街道),不得隐瞒不报或置之不理。

  2.强化协作,合力提升。学校主要领导要牵好头,协调明确学校安全、总务等部门的职责,分工不分家,合力解难题,共同促提升。

  3.严肃问责,确保成效。校园内发生火情的,不论火情大小、损失多少,市教育局都将会同相关部门查明原因,依法、依规追查事故责任。通过强化问责来警醒工作意识的提高、倒逼工作责任的落实。

  附件: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XXX教育局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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